各设区市教育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,省属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》(教技〔2018〕16号)和我厅《关于开展“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闽教科〔2016〕37号)要求,为整体推进我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,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,发挥空间主渠道作用,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活动开展,实现教学与学习应用的常态化,2020年我厅继续开展“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”创建活动。现将本年度教师示范空间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初选对象
在“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fjedu.cn)上注册并实名认证,2020年有开展空间建设的中小学(含幼儿园)教师网络空间。
二、名额分配
根据各地中小学(含幼儿园)教师网络空间开通、建设情况,各地初选推荐名额数见附件1。
三、初选标准
请各地参照《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》(附件2)组织专家进行初选。
四、初选时间
各地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师空间初选工作,填报《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3),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技处。
五、其他要求
联系人:刘心悦,联系电话:0591-87091208,邮箱:jytxxh@fjedu.gov.cn,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(邮编:350003)。
附件:1.教师空间实名认证数及初选推荐名额数
2.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
3.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
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
2020年5月25日
文件下载:闽教办科〔2020〕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“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”创建活动初选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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